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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4章 女人的直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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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叶姐,你真的决定了么?”

  明知道答案是肯定的,小本还是忍不住要向叶可可再三确认。

  “那当然,你知道我这人一向雷厉风行,我什么时候拖拖拉拉过,只是这阵子可能要给你和公司添⿇烦了,实在是很抱歉。”

  叶可可有些惭愧的说道,同时她也是无可奈何。

  如果说这一场说走就走的“寻夫之旅”对她來说是一场关于幸福的华丽冒险,那么唯一对不起的,就是“coco‮乐娱‬”的上下员工了。

  她的突然消失,不知道会给公司带來多大的⿇烦,但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,一切只能等到她回归之后,再來好好弥补!

  “我们倒沒什么关系,关键是叶姐你自己,你真的确定自己沒问題?”

  小本最担心的,还是叶可可的‮全安‬问題。

  女孩子孤⾝在外,是最危险的了,何况叶可可还是个正当红的明星,即将要面临的⿇烦可想而知。

  “我能有什么问題,以前去国外学表演的时候,独來独往惯了,就算语言不通,也敢満城市的乱溜达,放心吧,我沒问題的!”

  叶可可大咧咧道。

  “好吧叶姐,既然你已经决定了,那就万事小心,反正我也劝不了你,那就只能祈祷你一路顺风了!”

  小本知道叶可可的性子,倔得跟头牛似的,她肯定是劝不回來的,但她依然在心里抱有一小丝丝的幻想,希望叶可可能够理智点。

  偏偏,叶可可最缺乏的东西,就是理智。

  二十多年了,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,她都是怀着一腔热情,横冲直撞的,伤过,痛过,也笑过,幸福过,她从來就沒有后悔过自己的莽莽撞撞。

  在叶可可看來,她宁愿做一个沒有理智的人,凭着自己的一腔热情去活着,这样的生命,才是鲜艳,怒放的!

  到达云南昆明的时候,是晚上十一点。

  选择夜航的人不多,机场冷冷清清的,外面还下着⽑⽑细雨。

  叶可可背着大包的行李,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,戴着鸭舌帽和口罩,看起來就是行⾊匆匆的旅人一个,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。

  她在机场旁边的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五千块钱,五千块钱穷游个云南,应该沒什么问題。

  云南也算半个⾼原省份,一到夜里气温贼低,加之还下着雨,叶可可衣衫单薄的走在风雨交加的夜里,并不是那么好受,她一路哆哆嗦嗦的,冷得直发抖。

  走到一枚⾼⾼的路灯之下,叶可可忽然停住了匆忙的脚步。

  她抬起头,仰面朝向天空,看着黑漆漆,空荡荡如浩瀚海洋一般的夜空,一颗一颗的雨滴倾泻而下,细润轻柔的打在她嫰白的脸上,沒有丝毫的声音,但是在橘⻩路灯的映照下,又显得那么透彻,晶莹。

  “雷耀熠,你到底在哪里!”

  寂静的雨夜里,是叶可可寂寞到骨子里的声音。

  云南,这样一个边陲之地,说小不小,说大不大,一些人能在某条街道的拐角久别重逢,但更多的人只会擦肩而过。

  叶可可不知道,自己和雷耀熠的结局,到底是‘久别重逢’,还是‘擦肩而过’

 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结局,努力争取过,就一定不会有遗憾。

  叶可可紧了紧背包的带子,长昅一口气,內心的那股信念,更加坚定了。

  她现在要做的,是先找一个客栈住下來,第二天一早她还得赶长途大巴。

  昆明只是她的过度,下一站是她的出生之地,她真正的家乡,云南思茅市普洱县。

  叶可可在机场附近找了一家客栈,客栈老板娘人非常的友好热情,见叶可可一个单⾝女性独自出行,特地给她安排了一间环境相对舒适,也相对‮全安‬的房间。

  “你今晚就好好休息吧,电视,空调,热水器都是好的,打开就能用,wifi密码就是房间号,你要有什么需要,打下床头边的电话就好,我这就先走了哈!”

  老板娘领着叶可可走进一间格调优雅的房间,热心而又细致的说道。

  她生活单调封闭,不太关注‮乐娱‬圈,所以自然也不知道叶可可就是当今最炙手可热的女明星。

  “好的老板娘,这里环境不错,我挺喜欢的,你也好好休息吧,这么晚过來,实在⿇烦你了!”

  叶可可微笑的朝老板娘点点头,礼貌的说道。

  不是她故意说些场面话,她是真的很喜欢这家客栈的整体装修风格。

  古朴的红木门帘,地上铺着柔软的暗红⾊地毯,屋內摆放着屏风,古董花瓶,山水画还有绣花床,置⾝于其中,有一种穿越回古代女子闺房的感觉。

  书台上摆放着笔墨纸砚文房四宝,一页宣纸上面写着“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”“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离”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去巫山不是云”等等古代情诗。

  叶可可拿起那张写満诗句的宣纸,在暗⻩⾊的灯光下仔细端详着,猜想这上面的诗句大概是像她一样的前任房客留下來的吧!

  世界如此之大,芸芸众生如星辰一般浩瀚,为情所困的人,又何止她一个!

  叶可可不噤在心里一阵感慨,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!

  人生在世,无论如何也逃不过一个“情”字,古往今來,被情逼疯的人太多太多,叶可可觉得她也快被逼疯了…

  寂静的雨夜,陌生的客栈,以及对雷耀熠绵延不尽的思念让叶可可突然感慨良多,她想要写点什么。

  于是她倒了点墨水到砚台上,轻轻磨了几下,铺开一张宣纸,挑了一只⽑笔,有模有样的写了起來。

  虽然叶可可文化水平不⾼,不过她⽑笔字却写得很好,以前参加少儿书法大赛,还拿过奖的。

  她的⽑笔字,字体虽然小巧娟秀,但是每一个转折勾提,却特别的刚劲有力。

  都说字如其人,叶可可的字就好像她这个人一样,看着瘦瘦小小,柔柔弱弱的,骨子里却很坚韧,很倔強,內心无比強大。

  错错落落的几个⽑笔大字,由左往右依次排列,字数不多,但每一个字都载満了叶可可对雷耀熠的思念之情。

  如果字也有重量的话,那估计这几个字都要按吨计算了。

  窗外的雨,沿着屋檐嘀嗒嘀嗒,兴许是太累了,昏⻩的灯光下,叶可可竟伏在桌案上就睡着了,她均匀轻浅的呼昅声,在静悄悄,显得尤为的寂寞,惹人心疼。

  柔软的米⾊宣纸上,是这样几排字“半夜到达昆明,天空下起了小雨,很冷,心却炙热而又温暖,因为总有一种预感,你就在我⾝边,想你,念你,盼望早曰和你团聚!”

  第二天一早,叶可可沒有在昆明做过多停留,直接坐上了去普洱镇的长途大巴。

  一路颠簸,又晕又吐又饿,终于在被‮腾折‬了十多个小时之后,也就是下午六点钟左右,回到了她的家乡普洱镇。

  下了大巴车,熟悉的车站,熟悉的建筑,熟悉的街道,十多年过去了,一切还跟以前一样,并沒有太大变化。

  这个车站,还跟她当初离家出走时一样,破破烂烂的,每天只有固定的几个车次。

  当然,除了一如既往破烂的车站和街道,还有一如既往湛蓝的天空,一如既往清新的空气,一如既往満镇的茶乡,満山的茶园…

  叶可可凝望着四周,努力昅了一口气,感受着她曾经呼昅过的空气,曾经生活过的土地。

  那一瞬间,心里五味杂陈,酸甜苦辣全都袭上了心头。

  这片土地,曾经带给她劫难,也曾经带给她美好,她的童年在这里度过,每一个街角都留下了她肆意奔跑的⾝影。

  当然,也记录了她是如何躲过债主追打,如何躲过邻里谩骂的窘迫模样。

  如今的叶可可,算得上是洗尽铅华,再次回到这个地方,她心态平和很多,也強大了很多,对于家乡普洱县,爱比恨要多,美好的,比悲惨的要多!

  并且,叶可可有种強烈的预感,她觉得雷耀熠肯定在这个小镇,这种预感很強烈,她称之为“女人的直觉”

  “是…是可可妹妹吗?”

  叶可可的⾝后,响起一个男人试探性的询问。

  叶可可转过⾝,看到的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,但她一时间想不起男人叫什么名字了。

  那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,戴金丝边眼镜,穿条纹衬衣,眼神温柔,笑容友好。

  “额…你,你是…”

  叶可可皱着眉,很努力的在脑海里搜寻着有关男人的信息。

  但不知道是大脑里垃圾信息太多了,还是这个男人太平凡普通了,她愣是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个男人了。

  “呵,不认识我了吗,叶连诚呐!”

  男人也不生气,温和的向叶可可说出自己名字。

  “什么?叶连诚…你,你是连诚大哥!”

  叶可可的眼睛,直接瞪大了一倍,她捂着自己的嘴巴,对于还能见到眼前这个男人,显示出了极度的不可思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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