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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 甚至兴致高涨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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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叶雾初吐出他的手指,白皙的脸蛋上还挂着因为高而晕开的红,颤着身子叫他的名字。

  “李纵…”“宝宝叫‘哥哥’的时候最可爱,今天都叫我‘哥哥’,好不好?”***李纵第一喜欢的姿势,是女上位,他喜欢看叶雾初从主动到沉沦,最后懒洋洋地趴在他的前,叫他的名字。

  第二喜欢的姿势,是后入。看不到脸,只能通过她身体拱起的弧度,猜测她快不快乐。叶雾初的蝴蝶骨很漂亮,完全显现,像真的蝴蝶翅膀。一下顶入最深处,蝶翼再怎么扑腾,也逃不出他的掌心,在叶雾初还是“叶家大小姐”时。

  她清高、不爱与人交往、沉默寡言。旁人顾及着叶家的权势,再不忿,总得演出一副谦卑模样,说叶大小姐非池中物,和李家二公子,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叶雾初不是“叶家大小姐”了,他们褪下虚伪的外壳,说她装、假清高。

  只是看着不好接近,背地指不定多。轻佻的目光不加掩饰,看着人反胃。李纵不喜欢听人议论她,无论好的坏的,坏得更听不得。十七岁,高二。于是打架。道理讲不动,干脆用拳头。李纵的身体发育得好,身材高大、拳头有力。揍起人来得心应手,那些背地说她的人打不过他、不掉他。

  除了架打得狠,李纵还有个出色的哥哥。李遂是李家长子,长他八岁,很早接手家业,把要死不活的李氏集团盘成旁人高攀不起的模样。是人是狗,都得尊称他一声“李先生”

  李是大姓,在b市受人尊敬的李家,只有李遂在的那个李家。李遂跟李纵关系不错。从小李纵就没表现得对商业啊金融啊感兴趣,他脑子隔壁家的“初初”从小黏着她,幼儿园黏到高中。

  对嫡长子构不成威胁,他是躺平的、被家里宠坏的少爷。大无志。秦臻说错了一点,不太严格意义上,李纵和叶雾初从幼儿园开始,就一直待在一起,那个时候,叶雾初在他隔壁班。离同班同学,差点距离。

  在李纵想不起来的记忆里,家里的大人老是叨叨…他从小等她下课,哪怕她提前被叶家的大人接回去了,他还要等。隔壁的叶家,只生一个女儿。生她时,叶夫人大出血,九死一生,再无生育能力。

  六七岁时,有大人开玩笑…让李纵和初初订个娃娃亲,反正李家也不归李纵管,入赘过去正好,过年还不用考虑去谁家,就在隔壁,近的很嘞。大人们笑作一团,都当玩笑,笑过就过。

  只有李纵当了真,那段时间他做梦都在长大。对小小的他而言,结了婚就能在一起,他也不用担心叶雾初不跟他一起回家。叶兮兮被领回家那段时间,叶雾初离家出走了两次。两次、最后都是李纵先找到她。有一次还淋了雨,在医院住了一周。李遂给他签字,看他的眼光像看傻“哄人还把自己哄住院,没出息。”

  真假千金闹得很大,是人是狗都在议论。也有人猜,叶家大小姐换人,也不影响他们和李家的联姻。于是将错就错,李纵跟正牌的叶兮兮联姻。李遂的婚姻就是联姻,利益换。

  “哥。”李纵很少这样叫李遂,那天却破天荒地叫了好几声“哥”高二高三那段时间,总觉得要出点什么大动静,体现自己帅。现在回想,幼稚得要命。

  “我不联姻。”李遂:“傻。”李纵:?“就这狗样子还要联姻,我这么多年白混了。”李遂说。

  “可别人老说,我要跟叶兮兮…”“你不能左右傻的想法。”李纵:“…”在继承人眼里,世界上只有两种人,能跟他沟通的人和傻。李遂劝他“再考虑考虑,你现在还小。见过的人多了。说不定又有另外的想法。”***“乖乖。”后入式,得很深。

  李纵环着叶雾初的,以跪姿推进,他像一只护食的狗,叼着好不容易抢来的珍馐,舍不得掉,不停地,品尝味道。“好香啊…宝宝。”李纵深深地在她颈侧嗅了一口“明明用一样的沐浴,怎么你闻起来。那么香呢?”

  “…不知道。”他轻笑,又亲了一口。忘了在哪看到,能闻到对方更深层次的味道,说明他基因选择了她。与温顺的声音不同,李纵疯了似地在她体内撞击,无情地刮过甬道的褶。

  身体的紧密接触,免不了发出声音,体因碰撞啪啪作响。看不见,叶雾初隐约感知,股被他撞红了。眼角挂着一颗泪,她咬着被角想…是不能轻易把“肾虚”挂在嘴上,他没虚,她快虚了…

  “李纵…”“叫哥哥。”所有的称呼中,李纵最喜欢她叫他“老公”其次是“哥哥”初中之前,她被家里哄着叫他“哥哥”

  那时还很乖,不会对大人的要求说“不”小姑娘的声音乖巧软糯。每次听到,某种令人牙酸的酥麻感,会从骨头里冒出,向四肢百骸延展。

  “…哥哥。”快不似,像是坠入深海一般,每次进出,都有四面八方涌来的电,刺着叶雾初的大脑。

  “别、哥哥…太、太快了…慢、慢点儿…”单纯的活运动让人腻味,李纵改咬为,从耳廓向下,耳廓、耳蜗、耳垂。还不够,他含住她耳朵的软,舌尖来回摩挲,绵地含着,比接吻更暧昧。

  下身也不停歇,放缓了速度合的部分,细密的泡沫浮了一层,像牛冲泡之后,抹不开的那一层沫。“乖乖。”已经记住了他的轮廓。每一回都恋恋不舍地着柱身,仿佛下面也长了一张小嘴。热紧窄。

  “我爱你。”李纵吻着她的耳朵。只有跟她做的时候,他才能糙地感知,活着的意义。每个人都是一块拼图。

  而她是完全契合他的那一块。不止性格,身体,甚至是灵魂,都紧密相。缺了对方,再不完整。如李遂所说,十七岁的他见识的人太少。

  以至于把同他一起长大的情感,糙地归结为喜欢。十七岁之后,入了时尚圈之后,他见识过各种各样、形形的人,恍然大悟,他对叶雾初的感情,不只是单纯的喜欢。

  工作很忙,跟人打交道很烦。睡不着的时候,他总会挤出时间,自一般地躲在厕所,咬着手掌,假装是她在控制他、在安抚他。每次都一样,闭上眼睛想着她的脸、亦或是看着相册里她的照片,他才能疏解。不止是

  叶雾初不在的时候,李纵手不离烟,他瘾不大,不总会想她…想她的脸,想她会不会在他看不见的时间里,叫着他的名字自?或许这是爱?

  李纵想不明白,干脆不想。这么多年的感情堆积,纠不清,早就分不清该用什么辞藻来形容了。李纵时常在上说“我爱你”这是绝对安全的场合。

  她不会纠结这三个字有几分真心,甚至兴致高涨时,也会同样的三个字哄他。“我爱你,叶雾初。”细被他撞得拱了起来。

  形成一个弧形。李纵进攻的势头更猛。动得越来越快,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东西,都撞进去。小腹顶出了一层模糊的巴轮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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